關于開展2017年度省博士后創新項目專項資金
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各博士后:
現將2017年度省博士后創新項目專項資金申報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具備以下條件的博士后研究人員可申請省博士后創新項目專項資金:
(一)2016年1月1日—2017年5月31日期間進站(以中國博士后網上辦公系統進站時間為準)從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二)品學兼優,具有扎實的專業基礎和較強的實際工作能力,在科研工作中做出過優異成績。
(三)研究項目應為原創性、基礎性、前瞻性和重大公益性課題研究,選題范圍能結合山東的經濟社會和科技發展重點,圍繞山東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符合我省科技創新、技術攻關、重點建設項目和基礎性研究的重點發展領域及方向,具有較大的理論創新意義或較好的應用轉化前景,且為本人承擔。
(四)由企業、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產學研相結合的自主創新項目,對以非定向就業博士畢業生和海外留學博士身份進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員在站期間承擔的博士后創新項目予以優先資助。
下列人員不在申報范圍:博士后研究人員本站已獲得省博士后創新項目專項資金資助的;預計出站時間距離2017年8月31日不足6個月的;項目涉密的;申報的相同或相近研究項目已獲得中國博士后科學基金特別資助的;入選“博士后國際交流計劃”“中德博士后交流項目”“香江學者計劃”的派出人員,尚未完成派出任務的。
二、推薦數量
我校可推薦9人,均推薦非在職博士后。
根據各流動站招收非在職博士后情況,現將推薦數量分配如下:
流動站 |
推薦數量 |
材料科學與工程 |
3 |
管理科學與工程 |
2 |
生物學、基礎醫學 |
2 |
臨床醫學 |
1 |
系統科學 |
1 |
三、資助等級及額度
省博士后創新項目專項資金分三個等級給予資助,一等每項資助10萬元,二等每項資助5萬元,三等每項資助3萬元。
獲批人員項目結題時需發表1-2篇SCI論文。
四、申報程序
(一)項目申報。符合申報條件的博士后研究人員向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動站提出申請,認真填寫《山東省博士后創新項目專項資金申請表(2017年度)》(見附件1),并如實提供相關佐證材料。
(二)資格審查及評審論證。各流動站負責對申請人資格及申報材料進行審查,組織相關專家(至少5名)對申請資助項目進行初評,提出推薦意見,按照推薦數量確定推薦人員。專家需在《專家評議及公示結果匯總表》上簽名。
(三)公示。各流動站對擬推薦人員情況在設站學院公示3天,無異議后上報學校博士后工作辦公室。
五、申報材料:
申報省博士后創新項目專項資金須報送以下材料:
(一)《山東省博士后創新項目專項資金申請表(2017年度)》(見附件1,以下簡稱“《申請表》”)1份。除封面外,填寫內容中不得透露個人姓名等影響匿名評議的信息,否則將不予提交評委。《申請表》使用A4紙雙面印制、訂書釘左側裝訂。
《申請表》pdf電子版1份。電子版只須包括“一、申請人基本情況”至“七、項目經費預算”等7項內容,請務必刪除影響匿名評審的《申請表》封面及申報須知。pdf文件按以下格式命名:推薦單位—博士后站(基地)名稱—博士后研究人員姓名(例如:青島大學—材料科學與工程—XX)。
(二)《佐證材料》1份(目錄參閱附件2,可根據需要調整內容)。主要包括以下材料復印件:博士后研究人員進站(基地)介紹信;《博士后研究人員進站審核表》;以海外留學博士身份進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員須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申請表》中“二、曾獲得的研究成果”中列出的曾獲科研獎勵、基金等資助項目的公布文件或證書,本人主持的科研項目公布文件(主持科研項目合同書報送首頁及蓋章頁,參加的科研項目無須提供),學術專著的版權頁,重要學術論文的期刊封面和論文首頁,專利證書,重要的學術稱號或榮譽稱號證書等。
注:佐證材料使用A4紙雙面印制,頁數不超過20頁,暫不裝訂。博士后研究人員進站介紹信、《博士后研究人員進站審核表》由博士后工作辦公室提供。
(三)《2017年度山東省博士后創新項目專項資金申報情況匯總表》(見附件3)電子版1份。
(四)《專家評議及公示結果匯總表》(附件4)1份,由流動站提供。
六、申報材料提交時間:
2017年6月8日前,申報人員將申報材料交至流動站;
2017年6月21日前,流動站將申報材料交至博士后工作辦公室。
聯系人:隋佳梅
聯系電話:85951365
辦公地點:辦公樓235房間
郵箱:[email protected]
人力資源處
2017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