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通知公告
關于寒假期間中心校區安全管理的通知
3、在校內舉辦活動,要根據《青島大學大型活動及學術活動報批制度》(青大黨辦字[2005]8號)嚴格報批。經批準的活動須按照“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制定安全保衛措施,并到保衛處備案,辦理相關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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