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青島市人社局《關于做好2016年度下半年博士后有關項目資助(補貼)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各博士后、各合作導師:
現將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2016年度下半年博士后有關項目資助(補貼)申報工作的通知》轉發給你們,請組織各博士后積極申報。
資助(補貼)項目計算時間截止為2016年8月31日。
申報材料提交要求通知如下。
一、應用研究項目資助:
(一)申報名額:
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進站的承擔具有創新性或創業前景應用研究項目的博士后人員,經專家評審通過后,可一次性申領5萬元項目啟動資金。根據各流動站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期間進站人數及綜合考慮博士后工作,具體申報名額見下表。
流動站 |
可申報名額 |
流動站 |
可申報名額 |
材料科學與工程 |
21 |
臨床醫學(含護理學) |
11 |
管理科學與工程 |
15 |
系統科學 |
9 |
生物學 |
12 |
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 |
2 |
基礎醫學 |
5 |
—— |
—— |
(二)申報程序:
1、申報人員將申報材料于2016年10月28日前交至各流動站;
2、流動站工作小組對本流動站申報的研究項目進行認真審查,組織專家對項目進行評審,按照分配名額擇優推薦,將博士后申報材料和《2016年度推薦青島市博士后應用研究項目資助專家評議結果匯總表》上報博士后工作辦公室。
(三)申報材料:
1、青島市博士后人員應用研究項目資助申請書(一式兩份,填寫至“六、1、合作導師意見”處,電子版發送至[email protected]);
2、開題報告;
3、2016年度推薦青島市博士后應用研究項目資助專家評議結果匯總表(流動站填寫)。
二、合作導師科研經費資助
博士后科研流動(工作)站每招收一名博士后人員(不含在職人員),經中期考核合格后,給予合作導師2萬元科研經費。本次可申報的合作導師名單如下:
流動站 |
博士后 |
合作導師 |
流動站 |
博士后 |
合作導師 |
臨床醫學 |
馬蕾娜 |
梁軍 |
材料科學與工程 |
王曉霞 |
劉敬權 |
生物學 |
張從曉 |
王克威 |
材料科學與工程 |
李子超 |
郭培志 |
生物學 |
蔡靜 |
馬愛國 |
材料科學與工程 |
秦亞琳 |
盧朝靖 |
生物學 |
Ponnusamy Murugavel |
王昆 |
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 |
張信玲 |
梁惠 |
生物學 |
Tariq Muhammad Akram |
王建勛 |
—— |
—— |
—— |
申領材料:《青島大學博士后中期考核表》(一式兩份,均需原件,見《青島大學博士后工作手冊》)。
三、博士后人員生活、住房補貼:
請申報生活、住房補貼的非在職博士后研究人員于2016年11月1日16:00前至博士后工作辦公室(辦公樓235)簽名確認。
四、出站博士后人員留青工作安家補貼:
2012年11月5日以后正常出站(在站時間不超過3年)并留在青島市行政區域內工作的(不含入站前已在青且在職人員),戶籍落戶在青島的博士后人員,實際留青工作滿六個月后,可申領安家補貼。分兩年發放,第一年6萬元,第二年4萬元。
申領材料:
1、青島市博士后人員留青工作安家補貼申請表;
2、與學校訂立的三年及以上期限勞動(聘用)合同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3、社會保險對賬單(打印實際工作月數的社會保險繳納證明,至少6個月);
4、所在學院出具的本人工作表現證明(學院負責人簽字、蓋學院章);
5、博士后人員進站審核表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6、博士后人員工作期滿審批表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7、戶口簿等戶籍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五、博士后人員配偶生活補貼:
2012年11月5日以后博士后人員正常出站并留青工作或創業,配偶不隨同來青(指戶籍在青島市行政區域以外)的,可申領兩地分居生活補貼(按月計算,每月500元),按博士后實際留青工作時間計算,最多申領24個月。
1、青島市博士后人員留青工作(創業)配偶生活補貼申請表(一式兩份);
2、結婚證;
3、夫妻雙方的戶口簿和身份證,配偶單位出具的證明。
以上所有申報材料提交截止時間為2016年11月1日16:00前。因個人原因提交申報材料不全,導致無法申領資助(補貼)的,責任自負。
聯系人:隋佳梅
聯系電話:85951365
材料報送地點:辦公樓235室
人力資源處
201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