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經全國哲學社會科學工作領導小組批準,《2019年國家社科基金中華學術外譯項目申報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已經在全國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辦公室網站發布。請按照《公告》的要求,認真做好項目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程序。
申請者請登陸全國社科工作辦網站下載《國家社科基金中華學術外譯項目申請書》(附件1)和《國家社科基金中華學術外譯項目申報信息匯總表》(附件2),用計算機填寫。一式6份,含1份原件、5份復印件,A3紙雙面打印、中縫裝訂。其他申請材料包括:
(1)學術著作類成果。必須提供所翻譯原著、翻譯樣章各5份(樣章須為書目及核心章節且以中文計不少于1.5萬字),《中華學術外譯項目分工合同》、與國外學術出版機構簽訂的出版合同或出版意向證明、國外出版機構法律證明文件、原著著作權人對該文版的授權證明以及其他證明材料復印件各1份。也可附上反映原著學術水平及其影響的相關材料。
(2)期刊類成果。應提供近一年內出版的樣刊一式5份,期刊出版許可證副本復印件1份;反映本期刊學術水平及其社會影響的相關材料;編委會成員名單及工作單位(國際編委含國籍)。其中,證明學術水平和社會影響的材料,必須含期刊所在學科國家級學會的證明,以及相關權威學術期刊評價平臺納入證明或影響因子評估證明。
二、紙質和電子版材料報送。
紙質版申報材料由各單位審核合格后統一報送,不受理個人報送。
電子版申報信息匯總表需由各單位匯總審核后,發送至我處郵箱qdrwskc@163.com,并確保電子數據和《申請書》中“數據表”一致。項目申請書及翻譯樣章須附電子版光盤。
所有材料上報截止時間為10月16日,逾期不予受理。
聯系人:劉玉魏
聯系電話:85953575
人文社科處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