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
現就做好2019年度青島市社會科學規劃研究項目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山東視察青島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貫徹落實省第十一次黨代會和市委十二屆五次全體會議精神,加強對我市經濟社會發展重大理論與現實問題的研究,著力解決我市經濟社會發展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為加快建設開放、現代、活力、時尚的國際大都市,推動青島各項事業走在前列,提供強有力的理論支撐和智力支持。
二、申報要求
(一)選題要求。申報市社科規劃項目,要體現鮮明的問題導向和創新意識,堅持服務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堅持以重大現實問題為主攻方向,堅持應用研究和基礎研究并重。應用研究應具有現實性、針對性和較強的決策參考價值,圍繞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突出青島地方特色和區域優勢,為科學決策提供有價值的研究成果。基礎研究應具有原創性、開拓性和較高的學術思想價值,著力推進學科體系、學術體系、話語體系的建設和創新。
(二)申報資格。申報者應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機關、企事業單位具有研究能力的人員可聯合科研單位開展項目申報。項目負責人只能申報一個項目,參與其他年度項目合計不超過兩項。已承擔在研的市社科規劃研究項目(包括市社科規劃年度項目、招標項目、委托項目、中心項目、智庫項目)的負責人,不能參加此次申報。
(三)成果形式。本年度申報項目,最終成果形式為論文、著作或研究報告。研究報告類成果,僅限應用對策類研究內容。
(四)完成時間。論文類研究成果的完成時間為1至2年;著作類研究成果的完成時間為2至3年;研究報告類研究成果完成后即可提報,最長研究時間不超過1年(均以立項通知書確定的立項時間起算)。不能按期結項的,應以書面形式申請延期結項。
(五)結項要求。論文類研究成果應在《人民日報》《光明日報》《經濟日報》《求是》雜志等中央媒體發表字數不少于1500字的文章;或在CSSCI來源期刊、全國中文核心期刊、在青高校和科研機構學術期刊、《大眾日報》和《青島日報》理論版發表字數不少于3000字的文章。
著作類研究成果應由國內出版社用國際標準統一書號出版。“青島通史”專項成果須經青島通史編纂委員會專家評審組審核通過后,方可出版。
研究報告類研究成果完成后,需提交正文不少于5000字的結項研究報告及不超過200字的內容摘要,由項目負責人所在單位科研部門及時報送至市社科規劃辦。市社科規劃辦負責審核研究成果,提出修改意見,對達到質量要求的,編發《智庫成果專刊》,向有關部門報送研究成果。研究報告類成果結項,需被《智庫成果專刊》刊發。
各類研究成果在出版、發表或獲得批示時,均應注明“2019年度青島市社會科學規劃研究項目”。
獲準立項的市社會科學規劃項目,項目承擔方要按照項目申請書設計進行研究。若有變更項目負責人、改變項目名稱、改變最終成果形式、研究內容有重大調整、變更項目管理單位、變更或增補項目組成員、項目延期完成、中止項目協議、撤銷項目等重要事項變更者,應及時向市社科規劃辦提出書面申請并征得同意。
三、評審辦法
(一)評審程序。2019年度市社會科學規劃項目評審采取網絡評審與會議評審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市社科規劃辦根據項目申報情況,組織社科評委開展網絡評審;網絡評審結果產生后,組織網絡評審評委進行會議評審,復核網絡評審結果;會議評審結果經網絡公示后,提報審批。為提高市社會科學規劃項目質量,確保評審的公正性,市社科規劃辦將邀請省內外部分社科專家參加網絡評審。
(二)經費支持。市社科規劃項目均實行后期資助,延期結項的項目不給予后期資助。論文類研究成果每項資助不超過2萬元,主要依據刊物影響力,區分不同檔次進行資助。著作類研究成果每項資助不超過4萬元,“青島通史”專項成果每項資助不超過5萬元。研究報告類研究成果被《智庫成果專刊》采用后,每項資助不超過5萬元。
(三)監督形式。為進一步增強市社科規劃項目評審的公開、公正性,市社科規劃辦邀請高校、科研機構專家學者及實際工作部門有關同志擔任評審監督員,全程參與市社科規劃項目立、結項及評審工作。市社科規劃項目申報的相關通知、表格及評審結果將在青宣網(www.qdxc.gov.cn)及時發布。
四、其他事項
(一)申請書填寫要求。項目申請書(見附件1)填寫使用四號宋體。“學科分類”填寫一級學科名稱,如“哲學”。各單位科研管理部門應對申請書填寫內容,特別是對項目負責人是否承擔在研的市社科規劃研究項目、項目組成員的組成、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實性,選題和論證的科學性、可行性,研究實力和必備的條件等進行認真審核,為申請人承擔信譽保證。對申請人在申請書填寫及申報過程中提出的相關問題,由人文社科處匯總整理后,統一向市社科規劃辦咨詢。
(二)申報資格審查要求。各單位應認真審核申請人的申報資格。對符合申報要求的,應在項目申請書“項目負責人所在單位審核意見”一欄填寫本單位審核意見---“同意申報”;對不符合申報要求的,應及時向申請人說明原因,相關材料不予提報。
(三)申報方式。項目申報日期截止到2019年6月18日12點前,逾期不予受理。請各申報單位規范材料格式,項目申請書均以“單位+項目負責人姓名”(如xx大學趙xx)作為文檔名稱,項目統計表均以“單位+統計表+申報數量”(如xx大學統計表20項)作為文檔名稱。項目申請書及項目統計表均為WORD版,不需報送紙質版。
請各申報單位匯總本單位項目申請書及項目統計表(見附件2)電子版,統一發送至人文社科處處郵箱[email protected]。聯系人:劉玉魏;電話:85953575
人文社科處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