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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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公告
作者:譚加洲 來源: 編輯:譚加洲 日期:2020年04月30日 09:26 閱讀:1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事業單位主要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和《青島大學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辦法》(青大辦字〔2019〕10號)等有關規定,受學校黨委組織部委托,審計處派出審計組,自2020年4月起,對王新生同志擔任青島大學附屬醫院法定代表人(2012年2月至2020年1月)期間的經濟責任進行審計。必要時將追溯到相關年度或者延伸審計有關單位。
審計期間,有關單位和個人如有意見或建議,請與審計組聯系。
聯系電話:85953931、85952663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電話:(86)-532-85951111
傳真:(86)-532-85953085
校長信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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