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20年春季學期開學前
實驗室安全檢查工作的通知
各學院、醫學部、直屬科研單位、國家重點實驗室及相關職能部門:
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學校各類實驗室停用時間較長,為確保開學后實驗室安全有序運行,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和“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根據學校安全工作的有關規定,學校將開展2020年春季學期開學前實驗室安全檢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安全隱患自查自糾
時間安排:2020年5月8日至5月15日
責任單位:各學院、醫學部、直屬科研單位、國家重點實驗室
(一)危險化學品管理。使用易燃、易爆、易制爆、易制毒等危險品的單位,嚴格檢查危化品存放環境并進行盤點,危險化學品須用雙人雙鎖專用柜按管理規定存放、使用,確保安全。危險廢物分類包裝,妥善保管,嚴禁隨意丟棄、傾倒。
(二)水電安全管理。各單位對實驗室用水、用電情況進行全面排查,通水管道、閥門等是否安全,實驗室電路設施是否安全,嚴禁擅自改裝電氣設施、私拉亂接電線,不得違章用火、用電。
(三)消防安全管理。保證實驗室內消防器材設施配置到位,消防設施設備狀態良好,消防器材和消防設備不得遮擋或挪作他用,保持消防通道暢通。
(四)儀器設備安全管理。對實驗室內的儀器設備進行維護、保養及檢修,確保安全運行。
(五)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壓力氣瓶、離心機等特種設備放置是否采取固定措施、是否遠離熱源;易燃易爆、助燃、有毒氣體是否有專門房間、分離放置。對特種設備進行全面檢查,并按操做規程和注意事項進行演練,確保正常運行。
(六)UPS設備安全管理。配備UPS設備的實驗室加強專業維保,確保UPS安全。
(七)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醫學部和涉及生物安全的單位要加強對有關實驗室、動物房等實驗場所生物安全檢查。
(八)環境衛生。全面清掃實驗場所,清除雜物等,確保環境整潔,消除安全隱患。
(九)各實驗室要按時填寫《實驗室安全日巡查檢查記錄本》等臺賬。
按照《關于進一步明確實驗室安全管理責任體系的通知》的責任分工,各二級單位和實驗室等要高度重視開學前實驗室安全工作,確保開學后實驗室安全運行。
各單位須及時對自查問題進行整改,填寫附件1《實驗室安全自查自糾報告》,報送實驗室管理科。同時,將自查自糾報告、安全教育、實驗室應急機制及其他實驗室安全相關材料建立檔案保存備查。
二、校級檢查組安全檢查
時間安排: 2020年5月16日至5月23日
根據《關于進一步明確實驗室安全管理責任體系的通知》的責任分工,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牽頭組織,由安全管理處、教務處、科技處、人文社科處等職能部門組成校級檢查組,進行全校實驗室安全檢查,并現場填寫《青島大學實驗室安全檢查記錄表》(附件2)。
目前新冠肺炎疫情尚未結束,各單位開展工作時要按學校的防控要求,采取防護措施,做好自我防護,確保安全。
聯系方式: 實驗室管理科:行政樓422/424
電話:85954727、85959991
附件:1.實驗室安全自查自糾報告
2.青島大學實驗室安全檢查記錄表
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
2020年5月8日